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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春,为母亲咨询,我母亲是1983年参加的工作,是名残疾人
我在长春,为母亲咨询,我母亲是1983年参加的工作,是名残疾人 我在长春,为母亲咨询,我母亲是1983年参加的工作,是名残疾人,单位从1995年开始缴纳的社保,从1983年到1995年的工龄丢失,单位也找不档案。我想问,第一,单位把我工龄弄丢,我有权让他经济补偿吗?第二,单位从2011年才开始缴纳的医保,医保必须缴纳25年,我母亲现在面临退休,我有权让单位补缴剩下的医保年限吗?
2013-10-08 17:21 微信用户(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8 17:24
你母亲有权主张的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3-10-08 20:18
如果有证据证明从订立劳动合同时单位没有及时缴纳,从知道之日起到劳动局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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