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香港人离婚问题,急,谢谢回答! 老公是香港人,同居二年,结婚一年多,没孩子,没房子,同居后他就不准我出去上班,之后1年多,他开了小规模的公司,由我处理一切文件方面的事情,现在我知道的私人和公司帐户没固定存款,公司帐户一年进出资金不到一千万,外面还有部分款未收。请问现在这个情况怎样处理离婚对我最有益?从法律角度看,我能分到他未收款财产的一半吗?还有我现没工作,离婚后能要求他支付一段时间的生活费吗?非常感谢回答。
2013-10-08 11:47 v530(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10-09 11:3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2 110网律师 2013-10-08 11:53
1、婚后,未收欠款,属于共同债权,可要求一人一半;
2、要求支付离婚后生活费,没有法律依据;
3、现阶段建议先收集好财产方面的证据吧。
2、要求支付离婚后生活费,没有法律依据;
3、现阶段建议先收集好财产方面的证据吧。
3 刘祖虎律师 2013-10-08 12:29
可以的
4 宋鑫律师 2013-10-08 12:50
你好,建议先收集婚后共同财产的证据,共同财产一般平分
5 刘振海律师 2013-10-08 13:53
1.未收款是婚后共同債权,要经过公司清算后才能分割
2.如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男方帮助
2.如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男方帮助
6 110网律师 2013-10-08 16:05
1、婚后,未收欠款,属于共同债权,可要求一人一半;
2、按中国大陆的法律不能要求支付离婚后生活费,
3、现阶段建议先收集好财产方面的证据吧
2、按中国大陆的法律不能要求支付离婚后生活费,
3、现阶段建议先收集好财产方面的证据吧
7 欧学文律师 2013-10-08 21:23
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到一般
8 陈贤良律师 2013-10-09 19:51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