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 我的户籍是浙江省青田县的,我老公的户籍是少数民族布依族的,我们现居住地是在河北,我们生育二胎的时候未及时办理准生证,而我的生育行为是发生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浙江,二胎的户口也是上在浙江,现居住地说我们可以生育二胎但未领取准生证要我们交社会抚养费1000元,我想咨询的是我们在这交了1000的罚款之后,浙江要是知道同样的问题还会要我们续交吗?因为两地的人均收入不一样,浙江现普查期间未及时领取准生证是5800,过后还多点,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急急急,谢谢
2010-09-09 17:00 yongji……(河北-保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9 17:01
我已经回复了你的问题。
2 陈晓云律师 2010-09-09 19:47
应按浙江规定进行,但居住地也可缴纳,注意留好交款证明,日后浙江可少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