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镇区教育系统里,出现几例因老波生女儿,老公闹离婚并有外遇的现象,(包括我老公也是)受害者向单 我所在的镇区教育系统里,出现几例因老波生女儿,老公闹离婚并有外遇的现象,(包括我老公也是)受害者向单位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领导说这是感情问题,管不了,因此这类男职工照样升职照样工作,并且明目张胆地在外面与人非法同居,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单位领导真的对这类人没有办法吗?
2010-09-09 15:50 ekC4293(广东-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9 15:55
这是道德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0-09-09 18:39
你可以诉讼离婚。对方有第三者的,财产分割时,你可以能会多分割给你来保护你的利益。
3 陈晓云律师 2010-09-09 19:34
可以保留外遇证据,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赔偿。部门领导一般不管感情一类的事,但升职应当考虑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