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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退婚彩礼
订婚,退婚彩礼 女方,以前跟一个男的定过婚。由于各方面原因,退婚,然后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协议,退换礼金五万。当时由于经济原因没钱,差了五千。推了3个月,现在那个男方家长说媒退够现在又多要7000元,而且限制了女方的自由,请问这个事情怎么解决?
2013-10-06 10:18 a44855……(陕西-商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6 10:31
还是要收集证据的
2 110网律师  2013-10-06 10:21
先报警、然后法院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3-10-06 10:25
"限制了女方的自由"尽快报110处理,注意保留证据。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06 10:34
报警处理
5 康治斌律师  2013-10-20 19:28
1,限制了女方的自由,尽快报警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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