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未成年小孩 我女儿今年7岁,为我和前妻所生。女儿的抚养权归我,但前妻暂带一起生活。我和现任妻子于2008年9月份结婚,婚后她一直不允许我女儿进现在的家门,女儿的户口在现在的房子里。请问她的这种做法是否构成遗弃家庭成员罪?是否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某条款?
2010-09-09 10:52 Wvz3593(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9 10:57
你可以决定怎么处理嘛!建议好好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如果你无法保护小孩,那父亲责任你是怎么履行的啊!
2 倪振杨律师 2010-09-09 10:59
不是她生的孩子就拒绝孩子进门,做的也太绝了。
问题是你想用法律手段解决,如果老婆坚决不同意,也是不可能解决好的。
你想用法律手段解决,你所面临的就是要么要老婆,要么要女儿.....
问题是你想用法律手段解决,如果老婆坚决不同意,也是不可能解决好的。
你想用法律手段解决,你所面临的就是要么要老婆,要么要女儿.....
3 110网律师 2010-09-09 11:02
目前的情况还是不会构成此罪的,临时还只是家庭内部纠纷。你可以从中来协调这件事的!
4 110网律师 2010-09-09 11:12
你妻子的行为暂不构成遗弃罪,遗弃罪要造成严重后果才会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可以适用未成年保护法,另外你女儿户口在房子里,她是有居住权的。
5 110网律师 2010-09-09 17:49
不构成犯罪,家庭纠纷建议协商解决.
6 李军律师 2010-09-09 23:57
你的态度很关键,好好沟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