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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与今年7月30日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2年,当时就缴纳租房押金和预缴半年房租,结果才租两个月,房东打电话说要卖房子。我当时租房租主要是为了家里小孩上学方便。请问我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我查看了我们签订的合同,里面没有房东卖房的违约条款。
2013-10-05 20:22 yunkey……(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3-10-05 20:24
答:租房协议对新的房东仍然有效,法律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如果你向购买,同的条件下,你享有优先权。
2 徐志远律师  2013-10-05 20:45
没有也不要紧,你就继续租赁;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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