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双休日在无警示牌水库溺水身亡责任在谁? 事发在9月14日星期六中午十一点农村4名留守儿童岁数分别是9岁10岁12岁13岁,因生活所迫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儿童留守在农村读书交由年老体弱的爷爷奶奶看管当天的十一点爷爷奶奶找小孩吃饭中午饭发现小孩不在家并到处找还通知村里人帮找值到一点多钟有村民发现在隔壁村无任何警示牌的水库边的一条小竹排上有四对小孩鞋子此时以知道出四名儿童以溺水村民便下水打捞起四名学生并报了警经法医检查四名小学生都以无生命迹象,水库管理者和拥有小竹排者随意摆放小竹排在村口,学校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老师从无走访过学生家也从都无与家长商谈过学生的课外安全教育,请问这三方有责任吗?请求答案
2013-10-05 16:23 刘付日权(海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5 16:29
双方都是有过错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3-10-05 16:26
答:水库管理者在没有尽到警示义务范围内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10-05 19:36
要看具体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