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危重病人不重视 延误治疗时机致病人死亡 病人由高处坠落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入院时病人神志清晰,生命体征正常。医院建议保守治疗,治疗原则是止血,抗感染,对症支持治疗。但是入院时(下午三点十五分)开是止血药却晚了四个小时十五分钟(下午七点半)才用在病人身上,而这时病人已生命垂危。护士在没有医嘱是情况下却擅自用药。且从病历记录和护理记录单上多次出现治疗真空,如从入院时三点十五分到五点只有五百毫升液体量,且包括护士擅自用的药,而这个药只需要二十五分钟输完。从五点到七点半却显示了两个半小时的治疗真空
2010-09-09 08:58 pzh3246(湖北-孝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9 11:12
建议申请卫生局调查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0-09-09 11:46
如经医疗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0-09-09 19:48
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然后要求合理赔偿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4 2010-09-22 15:44
需要看病历,一般情况护士不可能擅自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