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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什么行为
法院是什么行为 由于原告没有给相关法官送礼等,某法院前后三次判决某离婚案原告不准离婚,请问该法院是什么行为?
2013-10-04 20:41 qqssa2……(北京-朝阳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电话:19910392893  2013年10月05日 06时08分
你好,如果法官存在枉法裁判的行为,你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检察部门去投诉举报。确实提供证据能证明该法官构成受贿行为的,检察部门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10-04 20:46
建议你先搜集证据,然后再向检察机关反映。
3 徐卫东律师  2013-10-04 20:59
某法院前后三次判决某离婚案原告不准离婚?是开庭三次吧?您问题表述不清,详谈电话联系。
法院根据如下情形,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至于法官的行为,需要有证据,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一章 惩戒
  第三十二条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10-04 21:26
应该上诉二审法院,坚持离一定离
5 李同红律师  2013-10-05 06:03
你好,可以上诉。
6 赵江涛律师  2013-10-05 10:29
先搜集证据
7 李建成律师  2013-10-05 11:02
需要有证据证明
8 孙新律师  2013-10-05 16:36
你好,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9 靳双权律师  2013-10-06 19:12
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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