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后的赔偿纠纷 律师,你好,我前些天在骑摩托车时被对方车撞伤,导致人车两伤,医药费花了一千多,摩托车已废,经交警鉴定应由对方负全责,并已拍照等作为证据。现对方不愿意为我赔偿医药费等费用。请问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2013-10-03 20:41 liuden……(重庆)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3-10-03 20:47
答:向事故发生的、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3-10-03 20:53
向事故发生的、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 110网律师 2013-10-03 21:39
我是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 张强律师,你既然咨询律师,对于这种情况建议由律师出面协调或是诉讼,尽快拿到赔偿了个心事。可以随时咨询我。由我出面帮你解决。
4 宋福文律师 2013-10-04 00:25
协商不成 只有起诉了
5 刘银勇律师 2013-10-04 11:15
向事故发生的、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 冉兵律师 2013-10-04 16:35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三、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7 乔春长律师 2013-10-05 21:10
协商不成可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