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拖欠 我是一个建筑工人 3年前和我姨夫给一个包工头干活可是活干完了 工资始终没给开完 能提供的只有一张欠条是他写的 和记工本 还有一个工地干活的工人 每次去要 他都是推脱 说公司也没给他钱 马上就要三年了 找了当地劳动局可无果 共12000元 想咨询 我还有什么办法?求解
2013-10-03 19:12 448288……(河北-秦皇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3 19:18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李文策律师 电话:13903356306 2013-10-07 20:00
建议起诉解决
3 徐卫东律师 2013-10-03 19:28
搜集对方欠款的证据,最好让对方写书面的欠款协议后,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对方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