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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10年9月5日我驾车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左转弯与对面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当时造成摩托车司机头部撞个包,身上多处擦伤;摩托车后面带的人腿部撞青了几块。然后我主动报警,报了保险公司,然后把伤者送到了医院。当时检查CT,x光片等检查都没事,身上擦伤的地方也涂了红药水,因为司机撞到了头部,医生让留院观察,说是没什么问题就可以回家了,但是伤者坚决要求住院,并且与第二天早上办理了住院手续。现在的问题是,事隔4天后,我去交警大队办理取车手续,事故认定书还没有出来,交警非要让我垫付伤者医药费8000元并且存入了交警大队的账户里,然后才让我把车取走。保险公司也去探望了伤者,说是身体已无什么事情,但是伤者就是不出院,说是对保险公司的判赔结果不满意,如果他一直拒绝出院或者出院了不去交警大队办理结案手续,保险公司就无法赔付,那么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我垫付的8000元是不是也拿不回来了?
2010-09-08 21:59 puxiao……(安徽-淮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08日 22时47分
你垫付的钱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承担状况和治疗的情况确定。如果垫付的钱花不完,应当退还给你;如果不够,垫付的钱算已经支付,另外的呢再补。所以,现在较为关键的问题是交警的责任认定。建议尊重交警的安排,先垫付钱把车取出来。至于后续赔多少钱,等责任认定下来再说。
2   2010-09-08 23:10
既然已经报警,那就配合交警部门工作。相信会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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