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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办理程序和效力
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办理程序和效力 夫妻二人是二婚,双方均与之前的配偶有子女,子女均已成家。双方名下各有一套房产。请问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时,双方亲生子女是否也必须全部到场?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后,其中一方要卖协议中分割至自己名下的房产,需要另一方同意吗?如果其中一方反悔,另立一份遗嘱,财产分割协议还有效吗?
2013-10-02 21:39 zzlzzl……(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3-10-02 22:09
1,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时,双方亲生子女不需要到场;
2,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后,其中一方要卖协议中分割至自己名下的房产,不需要另一方同意;
3,财产分割协议还有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陈晓云律师  2013-10-03 08:17
一般不需要子女参与,除非协议所涉及房产有子女权益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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