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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她带我去了一个茶楼,出来结账是发现是2400元
你好,今天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她带我去了一个茶楼,出来结账是发现是2400元 你好,今天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她带我去了一个茶楼,出来结账是发现是2400元,之前别没有人给我看详细的价目表,想走不让走,很多人我把关在房间,逼我写下借条,后来我问了一个当警察的朋友,他让我报警,我没想报,就和那些人说要报警,然后把借条的原件拿了回来,但我怕他们有复印件,说我这是恶意消费,我想咨询下,如果有复印件,我属于违法吗,还有就是借条上面有我的名字电话和身份证号,但是没有日期
2013-10-02 18:28 ww2205……(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3-10-02 21:04
既然您已经拿回来原件,您放心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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