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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了,精神病母亲没有地方住,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母亲有个地方?
房子过户了,精神病母亲没有地方住,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母亲有个地方? 我爸爸在五六年前欠我舅九万块,后来为了晚点还我舅,就又给我舅打了二十万的欠条,再后来我舅就通过办法让我爸把房子过户给了他,现在我舅把房子卖了,我妈妈精神还有问题,我们一家没有地方住,我想问有办法通过打官司,让我们妈妈有个安身之地吗?
2013-10-01 18:59 yola29(天津-宝坻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1 19:07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
2 王学福律师  2013-10-01 19:11
打官司没问题,关键是证据的问题。
3 徐卫东律师  2013-10-01 19:23
房产已经被您舅舅卖掉,估计已经过户。您需要搜集证据,证明房产过户给您舅舅时,您母亲没有签字确认。主张您父亲赔偿损失。但很难主张您舅舅归还房产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孙新律师  2013-10-01 20:37
您好,我很同情您的遭遇,我先请问您这个房子本来是在谁名下呢?是您父亲名下还是您父母共同名下? 我的补充: 2013-10-01 20:48

如果房子本来是在您父母的名下,那么您父亲将房子过户给您的舅舅,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由于您舅舅作为受让人不符合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因此其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所以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您可以起诉您的舅舅返还房屋。

5 孙新律师  2013-10-02 21:16
你好 
房产已经被您舅舅卖掉,估计已经过户。您需要搜集证据,证明房产过户给您舅舅时,您母亲没有签字确认。主张您父亲赔偿损失。但很难主张您舅舅归还房产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 金雅东律师  2013-10-03 11:56
你好,你母亲的住处问题只能由你和你父亲帮忙解决了,如果你舅舅他们不管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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