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打架事故赔偿 我在工地从事塔吊司机的工作,28号下午三点半左右和工地木工发生打架争斗,木工二十几个人把我们三个塔吊司机打伤,我比较严重,住院了~!29号调解工地包工头说补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四千元,我那俩个同事觉得少就没有答应,30号又说给四千五百元,不包括住院费用,只是给我自己的精神损失费用,我同意了,10月1号,也就是今天中午我出院找工地包工队解决这事的时候他们又说就给这四千五,医药费自己出,我该怎么办~!我是否该向他们提起诉讼,我好无助,帮帮我这样一个无助的农民工吧。谢谢了。
2013-10-01 15:18 邢凯0(河北-衡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10-01 16:40
当时有调节协议吗?如果你还有证据证明此次时间的始末即可提起民事诉讼
2 徐卫东律师 2013-10-01 20:11
立即报警,警察认定责任,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