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帖侵犯他人隐私、肖像、名誉权 前一阵我和未婚夫分手,但不答应退还彩礼,对方遂上诉,在上诉期间,对方在百度贴吧发了个帖子把我们的事情曝光在上面,还曝光了我的照片姓名和工作地址,三天后删除了该帖子,但是已经对我的工作产生了影响,现我方要求男方撤诉,若不然将起诉他侵权,请问这个罪名成立么?起诉的证据应该怎么收集?当时的帖子我有保存下来
2013-09-30 10:56 ningbo……(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30 11:03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9-30 11:37
可以起诉侵犯名誉权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9-30 11:03
1、这属于民事纠纷,的确构成侵权,但不是犯罪,但鉴于其已经删除,需要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给您造成损害的事实,否则起诉对您并不利
2、若对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已经给付您彩礼的话,因为双方未结婚,按法律规定应当退还彩礼的。因此建议协商解决
2、若对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已经给付您彩礼的话,因为双方未结婚,按法律规定应当退还彩礼的。因此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