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习生隐私权是否被侵犯 在学校安排的医院实习 并且在医院的集体宿舍住 今天早上8点医院领带进行大功率电器检查 宿舍里只有本人独自一人(女)正在寝室躺在床上睡觉 宿舍门被管理员打开 院领导1(男)独自一人进入寝室 快速环视一周后逐个打开我们关了门但是未上锁的柜子并关回 然后逐一检查宿舍视线可及的物品 最后来到床底拖出一个行李袋 拉开原本拉上的行李袋拉链 并查出了大功率电器 随后领导2(女)领导3(男)进入寝室说要没收 实习结束会归还 请问领导1的做法是否侵犯隐私权???
2013-09-30 10:13 yurui5……(浙江-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9-30 10:18
欠妥。可以向校方反映。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9-30 11:31
可以进行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3-09-30 10:15
你好:投诉他
4 孙新律师 2013-09-30 10:16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5 金雅东律师 2013-09-30 10:23
你好,隐私权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