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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 小明和我儿子到我家玩,我和丈夫不在家,在上班。小明太调皮,爬上了我家的床,我儿子叫小明下来,小明不听,我儿子就说让小明出去玩,不要在家里玩了, 我儿子出了房间门,在外面关门,小明见我儿子要关门就在里面拉着门,我儿子不知道小明的手拉着门,就用力关门,结果小明的手被门压到,中指食指被压断了,经过治疗,手指是接上了,但失去了功能,请问:我儿子在这个事件中是属于过错方吗?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现在小明家要我们家承担80%的医药费,大概16000元,后续的治疗费用还要我们家和他们家平摊,这个钱我该出吗?又应该出多少?
2013-09-29 22:25 范国金(广东-东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9-29 22:35
你们这种情形双方都存在责任,具体哪一方责任大还要法院进一步根据情况来划分,建议协商解决。
2 宋鑫律师  2013-09-29 22:40
你好,你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09-30 08:46
初次判断大致为主次责任,或四六、三七、二八,上述方案相差就是两仟至肆仟元的问题,后续的费用远不止这些,建议到律师处签协议见证, 上法院也没必要。仅供参考。
4 110网律师  2013-09-30 11:41
你好,你儿子和小明都存在过错,双方应共同承担医药费用。你这种情况一般是双方各50%的责任。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5 李翠英律师  2013-09-30 12:26
双方都有过错,一般责任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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