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问题 公交车变道撞到我的车。。打了交警了。私了不同意。。直接给他开事故单。。他全责。交警叫我给他保险公司打电话定损但是他保险公司说他没报案。。我给事主打过电话叫他报案 但是后来还是没报。再打电话不接了。我打电话给他总公司。再给我分公司。最后给个什么保安客科的。。但是这个号码一直打不通?那我现在是怎么处理??叫我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起诉??这个费用多少?谁出??如果是我方出??亏大了?那是不是以后都可以按这个要求搞?就不用付钱了??
2013-09-29 17:20 blblti……(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9月29日 17时22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