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县结婚五年因感情不合离婚怎么办 我和妻子2002年12月结婚,2003年9月8日生育一男孩,今年7岁了,我们感情破裂几年了,一直想离婚。就是有两点担心,第一:我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随我是北京市居民户口,而我爱人是外地户口,至今户口没有迁到北京,没有稳定工作。第二:我们现在又提套商品房,是婚后买的,买时我父母借我6万元,有我打的借条,不知道财产怎么分割。希望您能帮忙!
2010-09-08 09:44 PGc6939(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8 09:47
可以找律师处理,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孩子是有利于孩子成长。
2 孙新律师 2010-09-08 09:50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你要孩子抚养权可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0-09-08 09:58
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4 孙新律师 2010-09-08 10:34
你好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价值平均分割,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予以偿还。
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具体考虑双方的经济水平、居住情况、教育、交通等各方面的因素予以确定抚养权归属。
当然,法院有可能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
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价值平均分割,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予以偿还。
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具体考虑双方的经济水平、居住情况、教育、交通等各方面的因素予以确定抚养权归属。
当然,法院有可能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
5 贾金勇律师 2010-09-08 11:19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6 李建成律师 2010-09-08 15:13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去对方支付抚养费
7 赵亮律师 2010-09-09 10:20
你好,我是中盾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孩子要看对孩子发展有利的一方,以及双方经济条件判断孩子的抚养权,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夫妻平分,
8 孙新律师 2010-09-09 11:40
如你所述,原则上财产平分,子女抚养权按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