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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孩子时不小心碰到了另一个孩子的眼睛
接孩子时不小心碰到了另一个孩子的眼睛 当事人在,其孩子是在路上玩耍,致其受伤。后经协商付钱一万余元看病,对方再要求赔偿六万。当事人由于没这么多,在没有和对方说明的情况下就去外地打工挣钱,且每月汇钱。对方得知情况后便要求有关部门将其抓获,现拘留在当地交警部门,已有三个月,且给当事人定为逃逸罪。对方现要求赔偿八万(对方要求),要了一次人后对方又要求赔偿十二万(交警要求)。请问律师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2013-09-29 11:46 国人万岁(山东-济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9 11:48
对方要求过错的,你有权拒绝的
2 孙新律师  2013-09-29 12:20
你是用什么碰到受害的孩子的啊  你是开车的吗  孩子所受的伤被评为什么等级的啊  现在交警拘留是什么性质的啊 我的补充: 2013-09-29 12:24

你是说已经拘留了三个月了吗 不论什么性质的也不可以拘留这么长时间的啊 你可以向上级反映情况

3 110网律师  2013-09-29 12:56
对方也有过错,你无需全额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3-09-29 16:44
你好,即使是交通事故对方也存在过错,你无须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请电话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3-09-29 21:09
你没有陈诉清楚案件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但一般不会涉及拘留3个月这么久,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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