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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同居2年多,2013年9月初男方把女方骗回女方老家,男方趁这期间把两人生活一起时所有物品转移走,包括电脑、电视、相机、首饰等。女方到家第二天即联系不到男方,等回来找的时候,所住房屋已经人去屋空,找到男方上班所在地,其同事告知早就离职了。女方现在还带着一个1岁的女孩,请问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男方的行为可以按盗窃处理吗?谢谢
2013-09-27 11:19 gaoyua……(北京-海淀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2013-09-27 11:21
你好,不宜认定为盗窃。
如果夫妻关系不和,可以协议离婚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
男方取走的东西,可以保留证据,等分割财产时,可以扣除男方取走的部分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3-09-27 11:25
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3-09-27 11:26
你可以报警。
4 孙新律师  2013-09-27 11:28
你好!如果男方转移的物品属于同居期间购买的共同财产的话,你有权起诉要求分割,但是很难认定为盗窃。另外,如果孩子由你抚养的话,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5 常路律师  2013-09-27 11:29
您好,起诉到法院维权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27 11:32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不属于盗窃,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不过还是先想办法找到对方。。。
请采纳。。。。
7 孙新律师  2013-09-27 11:42
您好,个人认为可以构成盗窃,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您可以按照盗窃罪报警,请警察帮助您找到男方。现在关键的还是找到男方。您可以通过男方的亲朋好友寻找他。男方对小女孩儿有抚养义务,如果其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到法院起诉,并且同时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8 靳双权律师  2013-09-27 14:45
到法院起诉维权
9 徐卫东律师  2013-09-27 20:39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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