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男方外遇,但无有效证据,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男方外遇,但无有效证据,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您好律师。我通过私人关系查到了丈夫与其他女子的短信内容,可证实男方有外遇。经过交涉,男方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多分我财产,只接受平均分配。如果我以取得的短信内容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是否能够支持我多分财产或不分给男方财产,同时男方向我进行精神损失赔偿?谢谢!
2013-09-27 09:57 吴芊芊(北京-东城区)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电话:19910392893  2013年09月27日 10时27分
你好,男方有外遇,可以认定其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需要向法院提供你老公外遇的证据,你说的短信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否能被法院采信并认定,要看证明力。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9-27 10:06
无证据一般均分财产
3 李同红律师  2013-09-27 10:00
你好,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多分财产。
4 孙新律师  2013-09-27 10:01
你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赔偿。 我的补充: 2013-09-27 10:01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5 常路律师  2013-09-27 10:01
您好!
1 如果证据不合法,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6 谷友军律师  2013-09-27 10:02
仅此,一般不好获得支持
7 孙新律师  2013-09-27 10:02
你好,1、可以向法院提供外遇证据,要求过错方少分
      2、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8 孙新律师  2013-09-27 10:05
无证据不能得到支持
9 李建成律师  2013-09-27 10:07
您好!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多分财产。
10 孙新律师  2013-09-27 10:07
男方有过错的证据不够充分,法院难以支持你男方少分或部分财产的目的。
11 徐卫东律师  2013-09-27 10:08
只有短信,无法证明您配偶与对方有同居关系,无法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2 杨振中律师  2013-09-27 10:08
过错方可以少分,并且支付你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是具体要看证据。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面谈。
13 110网律师  2013-09-27 10:13
你好,精神损失费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至于财产已经回复过,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14 孙新律师  2013-09-27 10:18
一般是均分。
15 陈晓云律师  2013-09-27 10:22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16 靳双权律师  2013-09-27 10:59
你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赔偿。具体问题欢迎来电详询。
17 孙新律师  2013-09-27 11:31
你好!短信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但仅有短信无法证明男方存在婚姻过错。建议你收集其他证据进行佐证,例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
18 赵江涛律师  2013-09-27 12:02
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多分财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