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入职需出示存案证明.人事保管合同书在手,但人才中心声称未寄存我个人档案.校方称如不能把贷款一次 刚毕业时,把档案存放在地方人才交流中心,有相应的合同书,也曾交过存档费用.但人才中心称没有我的个人档案,还在学校,学校保管这一切.因欠学校助学贷款,跟校方联系,校方要求我必须立刻还冠完所以欠款,才能拿回我的档案.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忙,感激万分.
2010-09-07 16:56 iPP2270(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7 17:01
欠款与档案是二个法律关系。学校的做法是错误的。因档案问题造成就业损失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09-07 17:15
建议与学校协商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0-09-07 17:40
协商。
4 孙新律师 2010-09-07 17:40
与学校协商解决
5 李建成律师 2010-09-07 18:15
建议与学校协商解决
6 陈晓云律师 2010-09-07 22:17
欠款与档案是两码事,学校做法欠妥,但尽量将学校款还上。
7 赵江涛律师 2010-09-07 22:53
协商解决
8 孙新律师 2010-09-07 23:04
学校做法不合理
建议和学校协商
建议和学校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