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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西、我想咨询下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补偿问题。我自2004年7月就在现在单位上班
我在山西、我想咨询下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补偿问题。我自2004年7月就在现在单位上班 我在山西、我想咨询下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补偿问题。我自2004年7月就在现在单位上班,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领导也关注过也想给我们临时工办保险,签合同,可到目前为止还是什么都没有,我觉得被单位骗了,现在想已单位违法用工不缴纳保险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可以吗?解除后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尽量说的具体写,谢谢了。
2013-09-26 22:24 微信用户(山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9-26 22:25
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聂晓东律师  2013-09-26 23:13
可以要求补缴2004年入职以来的社保费用,双倍工资主张补偿一般只能主张前一年12个月的工资,因为有1年的仲裁时效,可以主张补偿9个月工资,该标准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05 21:5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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