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怎么解决? 我妻子过世后再婚,婚后我出资买了套房子,房产证写了女方的名字,再婚时女方带有一女儿与我们一起生活,现因女方的原因我起诉离婚,女方知道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不同意离婚,以房子拍卖后女儿无住处为由拒绝签字,(女方无其他住处),现已移交执行厅,这样的情况女方不签字,执行厅就无法强制执行了吗?
2010-09-07 16:06 rZR8285(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7 16:21
应该可以。房子卖后可以用房款再购买小活便宜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