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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下水受污染,村民频患癌症死亡,是否应有某种机构对此承担责任?
农村地下水受污染,村民频患癌症死亡,是否应有某种机构对此承担责任? 我们村水库7、、8年前受到上游垃圾填埋厂污染,导致地下水也受到污染,村民生活长期食用受污染的地下水,结果近两三年来,村民中患癌症死亡者急剧增加,请问,这个现象是否可以追究某些机构、单位的责任,是否应有某种机构或者单位、部门等类来承担责任,对村民进行一些补偿或者救助之类的?
2013-09-25 22:44 lmj317……(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9月25日 23时0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第六十八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26 09:10
你好,属于环境污染侵权,可以直接要求污染者承担责任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26 16:13
向乡镇政府反映,要求污染源头赔偿。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26 17:43
可起诉污染源,上游垃圾填埋厂。或者像环保局反映。
5   2013-09-26 22:13
你好!建议你先向环保局或政府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处理,甚至让媒体介入找到“元凶”侵权人,然后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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