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工伤赔偿和诉讼时效 我于2009年9月2日与一家船务公司签订了9个月的劳动合同,2010年1月26日在船因公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腰压缩性骨折,根骨骨折,右腿股骨颈骨折)2010年8月23日鉴定8级残疾,因我股骨颈处有内固定,要一年到一年半后取出,公司现在支付给我5万元的治疗费,但是没有发我停工留薪的工资(公司承认我是工伤,但是没有给我交工伤保险,而是入得香港船东协会的责任险来代替工伤保险,承诺按我国的工伤保险标准来赔偿)。我想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合同到期终止后,若有后遗症(因股骨颈骨折容易得后遗症)我是否可以再向其索赔。
1、此情况律师是否可以给我一个还得索赔建议。谢谢!
2若船东不给我赔偿我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谢谢您!
1、此情况律师是否可以给我一个还得索赔建议。谢谢!
2若船东不给我赔偿我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谢谢您!
2010-09-07 11:36 CXF051……(山东-威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08日 09时22分
只要在赔偿合同中你没有作出放弃对以后的后续治疗费用再主张的承诺,那么你仍可以在后遗症出现后,主张对方支付后遗症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