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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以办理签证理由让我给他打一万块钱
老板以办理签证理由让我给他打一万块钱 老板以办理签证理由让我给他打一万块钱,我现在想要回我的1万,他就以大使馆已冻结存款为由拒绝退还。当时是他拿着我的银行卡去ATM机转账的,我手上只有当时的转账凭条。请问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钱?
2013-09-25 11:56 naruto……(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25日 11时59分
你好,建议诉讼维权。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李建成律师  2013-09-25 12:20
您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3 孙新律师  2013-09-25 12:58
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
4 赵虎律师  2013-09-25 13:05
可以进行诉讼维权。
5 徐卫东律师  2013-09-25 15:51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6 风志律师  2013-09-25 17:50
你好,建议进一步收集证据后到法院起诉维权。
7 怀向阳律师  2013-09-25 20:53
你好,做为债务,你可以要求老板还款。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8 靳双权律师  2013-09-26 11:10
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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