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如何处理? 2013年9月23日。事情发生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光前村的一个公墓里【众多小朋友都是经常在哪里玩耍的,我家小弟也是在】,但是谁也想不到,意外发生了:我家小弟在玩耍的过程中被一块铭志碑把右脚的三根脚指头给砸成粉碎性骨折。我想询问下大家,这种事情该如何处理?公墓管理者有劝负责此事吗?有责任负责医药费吗?
2013-09-24 16:10 吴正豪(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3-09-25 07:16
1,此事的责任很难确定,要看铭志碑是否在安装方面有不当,若有,可以要求其所有者或管理者适当赔偿。
2 宋鑫律师 2013-09-24 16:11
你好,对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李建成律师 2013-09-24 16:12
您好!协商不成的恶化,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4 110网律师 2013-09-24 16:12
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09-24 16:12
公墓的管理者有一定的责任,可以要求赔偿。
6 付成刚律师 2013-09-24 16:30
这种情况一般双方都有责任。家长没有见到监护职责。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后果。
7 110网律师 2013-09-24 17:18
法定监护人和公墓管理者需要承担责任。
8 110网律师 2013-09-24 17:23
管理者与你作为监护人都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9 110网律师 2013-09-24 20:08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