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公司给需方公司5月份供了一批货,货款一直不给。打电话也不接。给公司打电话找接口会计不在。我们没有定制合同。现在有的证据就是经理发来的短信和发货的单据。我想问下能否走法律程序追讨回所欠的货款。
2013-09-24 11:03 米花花米(河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4 11:06
可以诉讼索要的
2 徐卫东律师 2013-09-24 11:13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3-09-24 11:20
可以通过诉讼追回欠款,建议尽快起诉,进行财产保全
4 110网律师 2013-09-24 11:45
短信和发货单可以做为证据,尽快向法院起诉。
5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9-24 11:52
可以直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