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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人
自行车撞人 2009年3月3日于学校操场通向外面马路的交接处(校内)撞倒一老人,年龄大概有五六十,当场流血,声称经检查半身粉碎性骨折,脑震荡,事发一周后付医疗费3千,然后拖到现在,要求赔付精神损失费加医疗费总共2万
2010-09-07 00:09 xxy201……(湖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07日 14时05分
1、如果医疗费用是治疗事故伤害所产生的,应当予以赔付;
2、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3、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对方要求过高,可以要求减少。
2 110网律师  2010-09-07 00:19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 110网律师  2010-09-07 14:17
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啊
4 110网律师  2010-09-07 14:24
1、校方开的那根本就不是法医鉴定,法医鉴定需要有专业的部门做出;
2、要根据事故责任来划分双方需要承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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