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咨询 我跟一个品牌公司签订了再分销合同,合同中承诺在该地区发展经销商之前,有义务事先通知并且与我们协商,现在我们已经把他们要求的首期货款、道具款等打到他们的账户,店铺也刚开始装修,就发现该地区有同一品牌的店铺开业了,但是我们与品牌公司签的合同因为之前他们说要寄到总部盖章,至今还没有邮递到我们手上,现在我们要求按照合同内容,撤销该已经开业的店铺,但是品牌公司以不愿意损坏与商场的关系为由,拒绝撤销,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如果要索赔的话,我能得到什么赔偿?谢谢。
2010-09-06 21:49 john_x(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6 22:01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0-09-06 22:03
可以要求该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0-09-06 23:07
可以要求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如果合同有违约金约定的,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4 徐振才律师 2010-09-07 10:32
建议带材料面谈,详情可电话联系。
5 110网律师 2010-09-08 14:04
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解除与对方的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对方降低相关收费,注意保全证据
6 吴瑞青律师 2010-09-09 16:45
建议带合同面谈,详情也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