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房产继承 尊敬的律师您好;男方是老年再婚,再婚后双方的子女都成家。都没有在一起生后,女方无工作和固定手入,再婚时男方把他婚前的一套房子公证给了女方,4年前他们之间发生矛盾,男方搬到了他的儿子家居住,男方起诉离婚法院都没有判决离婚,男方这时又把他的房子遗嘱公证给了他的儿子。女方起诉要扶养费。法院判决男方月支付400元,支付至今。半年前男方重病离世。请教律师;1)男方的儿子起诉女方要回这个房子,女方说这个房子也有她的一半,(说他们是合法夫妻,她是困难户,无经济来源户)是这样吗?2)最后男方的儿子会要回这个房子?法院支持吗?谢谢
2013-09-23 14:20 真烦心147(河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23日 14时24分
女方的房屋公证被后来的公证撤销了,房子由儿子继承取得所有权,女方由其自己子女赡养。 我的补充: 2013-09-23 14:25
前提是男方未过户给女方房子,只是公证。
2 徐志远律师 2013-09-23 14:24
如果过户了,要不回的
3 110网律师 2013-09-23 14:24
,房子没有女方的一半,儿子能够要回房子
4 张书正律师 2013-09-23 14:32
儿子能否要回整个房子,要看具体情况。
5 110网律师 2013-09-23 14:46
起诉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