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未经学生允许的情况下扣除剩余学费擅自决定作为毕业聚餐费用是否合理合法?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高职高专学生,每年的书本费都是以现金形式交由校方。因每年书费均有剩余,便在次年向学生发放上年剩余书费。由于剩余书费均由辅导员来发放,往年发放时为了方便一般将元以下的单位抹去充当班费。今年我们是在学校的最后一年即将面临毕业,这次发放的上年书费却每人扣除40元。并且辅导员的说法是为了毕业聚餐和体检以及信息采集用。并未征求大家的意见而是以告知同学们的方法通知大家。请问作为学生我们有什么方法来应对这样的情况而不是任人宰割?
2013-09-23 10:55 godown(河北-秦皇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文策律师 电话:13903356306 2013-09-23 14:36
不合理
2 孙新律师 2013-09-23 11:07
不合理,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