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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小区统建住房土地分摊问题
关于拆迁小区统建住房土地分摊问题 我是安徽省安庆市管辖的一个自然村,2010年响应国家土地置换政策,把自然屋场零星住户归聚为小区形式统一建房,(我村为国家示范项目),2013年,房子基本建成,我想请问的是:在小区整个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包括主干路、支干路、配电设施、绿化区域、老年活动中心,还有暂未建房的空闲宅基地约800平方米,所以面积都应由所建住房住户来分摊吗?小区内三间房子实际占地面积为160平米,现在应该分摊面积为353平米之多,面积从各户承包土地面积中扣除,还有住户在自然屋场老房的宅基地置换成土地后又将如何分配呢?请求能得到答复!谢谢!
的问题
2013-09-23 09:11 yangqi……(安徽-安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年09月23日 09时24分
您好!
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转让。征收拆迁应当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手续不全,显然程序违法,可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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