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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规划用地补偿问题
农村社区规划用地补偿问题 本地乡政府以社区规划的名义征用耕地,然后转让给房地产商作为商业房地产建设,涉及土地23万余平方米,在赔偿方面仅以综合征地补偿25000元/亩征地补偿费+4000元/亩社会保障安置费作为补偿基础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因其是建设用地拒绝转让土地使用权?
2013-09-22 16:10 弦夜之吻(河南-信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年09月22日 16时13分
您好!
不合理,可以拒绝转让。
一般征收耕地应当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当地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协商签定征收协议后再征收。如果征收补偿不合理,可以聘请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2 16:11
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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