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你好,我和前夫离婚后由他出资以我的名字购买了一套房子,我给他写了一份证明是由他出资买的,我只有居住权,以后房子产权由我和他各自一半,或者给孩子(9岁),现在他突然想要回全部房子,请问我可以不给他吗?谢谢
2013-09-22 14:46 山东宝贝(山东-潍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9-22 14:49
可以,房产物权以产权证为准。
2 宋鑫律师 2013-09-22 14:54
你好,房子以房产证登记为准
3 110网律师 2013-09-22 15:18
你好 你的前夫无权要求返还房产,房屋产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但是你前夫出资属于你的债权,你要偿还他的出资款
4 110网律师 2013-09-27 10:11
房产以登记名字为准,可以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