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 我和老公领证是在08年1月1日,买房预售合同是在08年年底签立的,正式合同是09年年初签立的,房产证上有我和我老公,还有他爸爸的名字,买房时我没有出钱,婚后贷款部分由我老公和他家里一起欢贷,想问下,如果离婚,我能得到房产的多少?
2010-09-06 14:15 sunny1……(上海-普陀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6 14:18
三分之一
2 110网律师 2010-09-06 14:18
无其他情形的,您应分得1/3.
3 110网律师 2010-09-06 14:22
一般是三分之一,如果对方提供证据你若质证不利,也许会少。
4 李军律师 2010-09-06 16:35
原则上,产权人均分。
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5 110网律师 2010-09-06 16:44
原则上分得三分之一,但请注意,因为房子涉及第三人,离婚案件中不会直接处理,你需要另外提起诉讼对房产进行分割。
6 110网律师 2010-09-06 17:42
原则上你可以分到房屋价值的三分之一.但该房的分割应在离婚后另行进行.
7 110网律师 2010-09-06 19:20
可以得到1/3
8 袁文祥律师 2010-09-06 20:32
一般情况下你能有三分之一!
9 代雨庭律师 2010-09-07 14:35
你可以得到三分之一的份额。详情请来电咨询。
10 110网律师 2010-09-19 20:22
应分得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