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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政府在1983年重新分到户,但政府没有办理山林证,之后各家按83年分的经营到现在,请问律师,如
山林,政府在1983年重新分到户,但政府没有办理山林证,之后各家按83年分的经营到现在,请问律师,如 律师好,我是广东河源一村民,现在我们村经济合作社在1953年将山林分到户,(我们称那时分的山为“老底”),后来在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政府又对山林重新调整,但是一直没有办理山林证,我们村民也默认当时分法,没有争议,到现在30多年的时间各户都是按照当时的分法进行经营和使用。5年前,大部分村民都将山林承包给别人进行砍伐,我家的没有承包给别人,因此现在仍有很多树木。今年我家想承包给别人砍伐,却遭到邻居一村民的阻挠,他说那是他家的“老底”,也就是说1953年分给他家的,而他家现在山林(也包括在1953年分给别人,82年分给他家的山林)现在已经全部砍光。他是看到我家山林上还有大量的树木为砍伐,因此眼红,阻挠我家砍伐。请问律师,我家要主张权利,应该凭哪些证据,因为我们这边的政府都不怎么管我们那边的山林纠纷问题,换句话说不表态是以1953年的为准还是以1982年的为准。恳请回复。谢谢。
2013-09-21 16:09 madaha……(广东-河源)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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