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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先提出离婚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吗? 我跟我老公结婚两年了,有一个孩子,因为性格不和吵了一架,就跑出来了,他也没来接我,所以我最终决定和他离婚,但是要是我先提出离婚的话,会有什么弊端呢?
2013-09-21 10:22 宁仔96(北京-昌平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1 10:30
如果对方有过错就可以要求赔偿的
2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3-09-21 13:14
没有那一方先提出离婚,这一方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也就是说并一定那个先提出离婚,那个就吃亏。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3 宋鑫律师  2013-09-21 10:25
由谁先提出都不会存在不利。如果没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不存在赔偿问题。离婚就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4 徐卫东律师  2013-09-21 10:33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由于您离家出走。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得到的可能性极大,您需要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110网律师  2013-09-21 10:40
提出离婚是任何一方的权利。不会因先提出离婚而有什么弊端。
6 怀向阳律师  2013-09-21 10:51
你好,先提出离婚和后提出离婚,没什么区别。
7 常路律师  2013-09-21 13:43
您好!
1 谁先提出都不会存在不利!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2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 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和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5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8 王艳玲律师  2013-09-21 16:02
谁先提出都可以,没有弊端。
9 陈晓云律师  2013-09-21 16:19
没有什么弊端,主要看他是否同意离婚,以及他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你们的感情破裂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10 谷友军律师  2013-09-21 21:34
没有。
11 风志律师  2013-09-21 22:19
离婚案件谁先提出离婚都一样。
12 孙新律师  2013-09-22 09:54
感情破裂的,可提出离婚
13 李建成律师  2013-09-22 12:49
您好!是可以要均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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