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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毛坯房装修成样板房使用
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毛坯房装修成样板房使用 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毛坯房装修成样板房使用。后来经过双方协商,业主同意以捌万元的价格购买其装修。开发商承诺于9月19日前交付房子给业主(合同的收楼时间是8月30日,因为开发商说这种事情要领导审批,所以业主同意延迟19天收楼)。9月11日销售部经理曾打电话给业主说老板已经同意,但是文件没回来,9月20日那经理又跟业主说正在送那份文件给老板,分明就是欺骗行为,现在已经超期了,业主可以收楼拿钥匙吗?收楼后如果开发商的人再想进去搬走他们的家具之类的,业主可以投诉他们擅闯民居吗?
2013-09-20 20:21 dongba……(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9-20 20:53
协商解决
2 刘振海律师  2013-09-20 21:28
可以起诉索赔延迟交楼的损失,按合同赔偿或参照同地段租金索赔。
3 徐卫东律师  2013-09-20 21:44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4 宋鑫律师  2013-09-20 22:20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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