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医药费如何分担? 请问各位律师,我朋友的丈夫是某区城管局的职工,是编制内的,我朋友目前给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现在他们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想请问两个问题:
1、他们的孩子是公费医疗的,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女方,那么是否还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呢?
2、我朋友每月收入只有两千,并且工作不稳定,她希望在孩子十八岁以前,让男方负责孩子所有的学习费用和医疗费用,这样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1、他们的孩子是公费医疗的,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女方,那么是否还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呢?
2、我朋友每月收入只有两千,并且工作不稳定,她希望在孩子十八岁以前,让男方负责孩子所有的学习费用和医疗费用,这样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2013-09-20 13:07 蒋颖颖(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金雅东律师 2013-09-20 13:13
你好,是否能继续享受公费医疗要看其是否还符合规定,至于孩子的学习费用和医疗费用法律上规定一人一半,当然可以协商由男女双方。
2 110网律师 2013-09-20 15:05
可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