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诉讼时效的问题 奶奶于1999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当时的房子为房改房,奶奶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没钱,大伯出了钱,房产证的名字是奶奶。不久后奶奶去世,共有子女四人,大伯提议除所出钱外他多得一份,其他人不同意,房产分配问题就此搁置。后大伯十多年来出租此房,房租收入尽归其所有。近些年来避不见面,拒绝讨论房子的事情。请问这套房子究竟归谁所有?有没有过法律追溯期?
2013-09-18 23:25 pochen(江苏)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18 22:53
你好,你奶奶没有遗嘱,其他女子都有权继承的,协商不成平均分割。。。。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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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采纳。。。。
2 110网律师 2013-09-18 23:32
房子为四子女共有。处于未分割状态,可以随时分割。
3 葛涛律师 2013-09-18 23:35
您好:
房屋作为遗产继承,四个子女均分,可以提起诉讼。
房屋作为遗产继承,四个子女均分,可以提起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3-09-18 23:52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5 陈晓云律师 2013-09-19 09:15
房产在你奶名下,你奶已经去世,是你奶遗产,但你大伯出资购房,遗产继承时你大伯有权先从遗产中取回出资。
关于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继承方式:继承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关于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继承方式:继承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6 110网律师 2013-09-19 12:38
房屋作为遗产继承,四个子女均分,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