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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算谁违约
请问这样算谁违约 9.16号去看的店面转让费是20W5千 房租跟房东另算 9.17号去交的定金 店主不是房东但是当时店主说好房东可以同意转让店面 于是交了10W5千元转让费定金 押金条上写了20号之前要付清余下10W元转让费 但是没写见房东再付 我们的意思是要求见房东再付 可是店主却说先付清转让费再带我见房东 还有说好可以转让 但是跟房东签合同的时候上面不会写可以转让 如果房东跟我签合同上面不写可以转让我是不会要他店的 这样谁违约 是店主还是我 我装修工人材料都准备好了 定期存款全当活期取了 如果签不成合同 损失能找他赔吗
2013-09-18 18:37 panban……(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18日 18时38分
可以要求赔偿。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9-18 19:44
可以要求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3-09-18 18:37
可以 要求赔偿 你们租房东的房子为什么不和房东联系啊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18 18:45
你的损失应由转给你店面的店主承担。
5 徐卫东律师  2013-09-18 19:30
属于对方违约,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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