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问题 朋友用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可不可以签订合同使我和这公司的财务贷款和管理没有任何关系,公司如果出现问题也与我无关。
2013-09-17 13:41 chaihc(广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17日 14时39分
你与朋友签订的协议只是对内有效,也即只能约束你和你朋友,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17 13:47
你是负责的
3 钱亚芳律师 2013-09-17 13:51
你作为法定代表人是要负责的,这种协议无法律效力,因此你必须慎重。
4 徐志远律师 2013-09-17 13:53
你是公司实名股东,可以签订协议注明他是隐名股东的,一切规定权利义务和你无关。
5 刘祖虎律师 2013-09-17 14:08
你是公司实名股东,可以签订协议注明他是隐名股东的,一切规定权利义务和你无关。
6 110网律师 2013-09-17 14:41
真的会出现特定问题,签了协议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