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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车问题
朋友借车问题 我车给别人借去了,,这人我也不怎么熟悉后来用了几天我打电话给他他迟迟不想还,后来我在路边看到了我自己的车我就开回来了,,现在那个人说还要用我的车,我不怎么想借,现在他说他车上有三万块钱没了说要报警,其实说白了就是想敲诈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3-09-17 11:37 刘国发(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9-17 11:42
不用理会,如果没有事实根据恶意讹诈的话,警方会根据证据来判定的,当然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你的清白。
2 110网律师  2013-09-17 12:54
不用理他
3 徐卫东律师  2013-09-17 15:09
不搭理对方,让对方报警。对方需要提供证据,否则,警察不会受理,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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