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问题 2010年8月27日我们与对方签定了一份转让合同,还交予对方3万元的押金,合同上规定9月1日把余额付清后合同生效,但今天还是29号,对方就打电话来说,他的厂不转让了,他们把钱退给我们,还说他们在3万元的收据上注明了,余额付清后合同生效,所以他说我们那份合同是无效的,请问是这样的吗?
2010-09-05 11:26 Ukd9515(湖南-衡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5 11:31
不是这样的,收据是他单方面的行为,没有取得你的同意。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字盖章就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生效,需要双方约定清楚,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所以,你们可以以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2 贾金勇律师 2010-09-05 11:35
可以把你的合同发过来帮你分析一下。
3 110网律师 2010-09-05 19:56
合同未生效,但你可以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0-09-05 21:22
合同尚未生效,但可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